新华社济南8月26日专电(记者 王志)为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办法,规定对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虽未满2年但达到上学或就业年龄的流浪未成年人,由民政、公安部门完备相关手续,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便于其上学、就业等。
根据济南市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凡接到涉及未成年人失踪被拐报警的,公安机关将立即出警处置。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将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及时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比,及时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
值班主任/张兴杰 编辑/李桂芹 版式/王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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