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鹏
女报10月6日讯(记者叶鹏 通讯员 蓝昕 杜陶羽)近日,济南市民吴女士向记者反映,为凑够打折标准与他人“拼单”,因将开具的发票给了他人,换货时遭商场拒绝。
国庆节期间,商家纷纷推出各类假日打折促销活动。不少消费者为求打折,选择与他人“拼单”凑金额。近日,吴女士在一商场买了条698元的短裙,为享受“满2000减200”优惠,便在收银台前找到一位准备购买1499元套裙的女士。两人约定“拼单”消费,各自享受60元和140元的优惠。因只能开具一张发票,而自己商品价格较低,她便将发票给了对方。
两天后,吴女士拿着裙子想换同等价值商品时,却因没消费凭证被商场拒绝。工商人员通过她的消费记录,查到商场出货记录,才协调商场换货。济南市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值班长杨英俊称,购物发票是最重要的消费凭证,如果消费者选择“拼单”,最好能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并尽量避免多人共同付款。
新闻推荐
近日,济南“京典丽园国际安全祛斑连锁机构”推出的“一次性全面彻底除皱、祛眼袋、全面部提升”服务,引发强烈关注!为探询真假,笔者专程来到京典丽园国际安全祛斑连锁机构,走访了技术总监赵女士。一次...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