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工人新村南村附近,112路公交车上,几声犬吠响彻整个车厢,引起很多市民侧目。原来,一名穿冲锋衣的年轻男子把宠物狗揣在怀里,蒙混上了公交车。此时,一个白色的狗脑袋从该男子半拉开的衣服里露出,小狗不停地乱叫,引起其他乘客的不满。之后,在司机的强烈要求和乘客的齐声声讨之下,该乘客灰溜溜地下了车。
无独有偶,近日,在41路公交车上,又发现一名中年妇女用袋子提着一只小狗乘公交车,上面用旧报纸盖着,只露着狗脸,虽然没有出声,也没有被司机发现,但这也是违规。这样做既不文明,也不礼貌,更是对其他乘客的不尊重。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六款明确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希望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养犬管理规定,不要携带宠物犬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免影响其他市民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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