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田可新通讯员王冰杜陶羽报道
本报济南讯11月26日,济南市工商局公布一批流通领域电热水器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其中9个批次的电热水器被判定为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商品标志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设计结构、元器件质量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等产品质量问题。
据了解,上述不合格的9个批次的电热水器涉及的主要问题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标识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9家经营者立案调查,并责令其依法对不合格商品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
据济南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电热水器的标识说明不合格,容易导致错误使用,而热水器的结构设计不合格,加热时易导致热水溢出,造成内部电器元器件短路,如果接地措施同样不合格,则无法实现对热水器外壳带电的有效保护,进而造成使用人员触电。同时,输入功率、电流、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还存在着火灾隐患。建议消费者选购电热水器时尽量在正规大型商场购买,检查商品检验合格证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3C”认证标志,及时索要有关购货凭证,并主动向现场销售人员了解电热水器的安全装置。
新闻推荐
企业的生死存亡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近年来,部分市属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职工生活窘迫。这一问题长期存在,不仅影响制约着全市整体经济发展,也事关众多国企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党的群众...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