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我们每个人都应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让青春在法律的伴护下成长、让法律为青春护航……”12月2日下午,一场以“青春与法律相伴、让法律为青春护航”为主题的师生交流会,在济南高新区实验中学高一(12)班拉开帷幕,师生们就法律与自由、青春与纪律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
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高新区实验中学通过课间操集会演讲、主题班会、主题板报、师生交流会等形式,开展了以“让法律永驻心间,让法律为青春护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增强遵法守法观念。
“老师,学校不允许我们带手机,是不是也是违反法律呢?”、“老师,我们应该如何避免校园暴力等违法的事情呢?”……在高一(12)班的教室里充满了提问的声音,学生们就学校的校规校纪等问题与级部负责人臧玉国进行了热烈交流,臧玉国则把学生们提出的有关法律的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耐心的解答。
高一年级是以师生交流会的形式,在各班邀请任课老师、级部领导,结合众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例,与学生进行深入交流。高二一班,郑钊老师则与学生们一起观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片》,视频里一个个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鲜活事例,让观看的每一位同学都得到了教育与启迪。“看到这些本该在校园里求学的人却在高墙内悔过,心里真不是滋味。”高二(1)班班长吴作栋告诉记者。
“面对父母期盼的眼神、面对老师希望的目光、面对自己尚未绽放的青春之花,我们要远离违法犯罪,更要牢记法律不容侵犯、不容亵渎!让法律为青春护航,让我们健康成长!”观看完视频后,吴作栋作为学生代表郑重地向全体同学发出了倡议。 (本报通讯员 王广辉 邵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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