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刘阳)15日,本报刊发《“伤不起”的牙科就诊乱象》一文,报道了不少市民在牙科诊所或医院就诊时,遭遇价格或医疗纠纷。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部分牙科诊所存在无行医资质、宣传价格有“猫腻”等现象,引起济南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
15日,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诊所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开展诊疗活动的人员如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则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我们上午专门开会研究此事,并把报道中涉及的诊所转交给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近期将进行调查核实。”该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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