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颖报道
本报济南3月30日讯记者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清明节假期期间,小型客车继续免征道路通行费。
据悉,清明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4日0:00至4月6日24:00,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一级公路收费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收费站免费车道对小型客车不发卡抬杆放行。为实现平稳过渡,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于免费通行开始和截止前3小时对小型客车发放纸质通行卡。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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