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国外尾气检测比中国严格,可我的欧IV进口车怎么连续两次检测都是国III标准?”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此事。对此,济南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办公室表示,欧IV标准与国IV标准基本一致,王先生可凭入关证明更正信息。
事情经过
2011年4月,王先生购买了一辆进口的三菱劲炫2.0L汽车,报关单显示,汽车尾气排放达到欧IV标准。
2015年3月,王先生准备卖车,有青岛客户有意交易。但他咨询交通管理部门却得知,只有尾气排放在国IV标准及以上的车辆,才可以跨市过户到青岛。“别人说欧IV的车肯定能达标,但我2015年和2013年的两次检测写的却都是国III标准。”
看着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的“白纸黑字”,王先生十分担心车辆过户时会出现问题。
尾气办回应
3月9日,济南市环保局尾气办工作人员表示,欧IV标准与国IV标准基本一致,部分地区对出口中国车辆的检测标准略有放宽,导致有些车辆的实际检测与登记信息有差异,建议王先生在车管所档案科调阅入关证明,凭入关证明向检测线提出更正信息要求。 (见习记者 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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