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 王端鹏)及时调整清理不称职、不适宜、不作为的干部;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利用公权公款为私誉埋单、“逐名腐败”等专项整治……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推出20项措施,继续发力整治“四风”。
绝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坚决维护组织决定的权威,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上述实施意见整治“四风”的决心和力度很大。据了解,济南将建立经常性督查问责机制。市委将适时对整改落实工作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而且,济南市还会建立抽查和情况通报制度,把“四风”问题整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调研、督查检查任务;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继续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抓小抓早、露头就打”。
在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管束方面,各级各部门将加强建立并发布本级权力清单,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健全收费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公示制度。而且,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政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人提出批评意见;会后,要及时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为了加强规范领导班子建设,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程序,注重听取基层党组织、专家学者和群众意见,探索实行议题设置和预告制度,研究探索重要决策终身负责的相关制度。而且,班子成员之间平时要及时提醒、打招呼,营造班子内部讲真话、做诤友的氛围。
在严格选拔管理监督干部方面,济南将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汇总信访举报、个人事项核查以及巡视、审计、纪检、检察机关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线索和调查结果。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机制,及时调整清理不称职、不适宜、不作为的干部。深入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利用公权公款为私誉埋单、“逐名腐败”等专项整治。
意见还明确提出,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对作风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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