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日讯(见习记者 郝倩)4月2日,本报对花园小区4区200余业户遭遇“一户一表”改造费退款难一事进行了报道。记者追踪调查此事发现,涉事的济南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早已被注销资质,而新的“一户一表”免费改造政策享受范围并不包括花园小区4区。
物业公司未提出申请
4月2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早在2013年11月,济南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已经被注销资质,建议市民采取法律途径起诉该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回其已收取的“一户一表”改造费用。
此外,花园小区4区所在的福润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也透露,花园小区4区25号楼至30号楼均为上世纪90年代建造,其电力系统已服役十余年。目前断电频发,且经常发生电路着火事故,严重威胁居民用电安全。今年3月,工作人员联系鹏发物业时得知,2014年“一户一表”免费改造新政策实施后,物业公司尚未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居委会提出申请,却未获得通过。
不在免费改造区域内
据了解,2014年4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案》,济南供电公司将对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济南高新区辖区内2009年年底前建成入住、建设手续齐备、未实现“一户一表”供电的居民小区进行免费改造。而花园小区4区虽然属于历城区管辖,但其电力系统却是济南供电公司下属的历下供电公司负责管理。
那么,花园小区4区是否能享受免费改造的政策?济南市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济南供电公司与历城供电公司属于平级单位,其中济南供电公司负责管理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济南高新区大部分区域,而历城辖区内多数小区则属于历城供电公司负责管理。
记者了解到,本次免费改造是济南市政府与济南供电公司合作,由济南市政府与上述各区政府和济南供电公司等共同承担改造资金。由于供电系统辖区与行政区域不完全一致,部分历城区内居民小区属于济南供电公司管理,但历城区政府不参与此项政策,不承担出资责任,因此像花园小区4区这样的居民小区不能享受免费“一户一表”改造政策。该工作人员称,如果电力系统安全问题急需解决,建议花园小区4区向历下供电公司申请付费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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