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20岁时过继给了别人。张先生年迈多病时,要大儿子照顾自己,但大儿子不予照顾,后来张先生去世,留有一套房产,请问张先生的大儿子能不能继承张先生所遗留的房子?
法律解答:大儿子虽然在20岁时过继给别人,但仍然是张先生的儿子,其有权继承张先生所遗留的房产份额。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张先生的大儿子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先生所遗留的房产份额,另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由于大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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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荣凯团队赵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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