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冯磊
套牌、假牌,往往与频繁交通违法、走私盗抢车辆、肇事逃逸等恶意交通违法行为相关联,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极大隐患。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8月13日起至22日,山东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第二波次统一行动,重点整治套牌假牌车辆。
套牌假牌行政拘留
平原县一驾驶人为了逃避公路上监控的交通违法抓拍,用磁铁数字贴将车牌上的一位字母故意遮挡,8月13日,当他开着这辆遮挡号牌的面包车在一路口闯红灯时,被巡逻交警抓了个现行。后经查询,该车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交通违法12次,其中闯红灯5次,超速行驶2次,压线3次,不系安全带2次,12起交通违法行为应罚款1950元、驾驶证记5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由于变造号牌还需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所以这位驾驶人累计将罚款3950元,驾驶证记63分,并行政拘留,可以说违法成本还是非常高昂的。”平原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李安英对记者说,“假牌、套牌、遮挡号牌等行为,与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还不一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可能是疏忽大意等情况导致被动违法行为,而假牌套牌基本属于主动交通违法,而背后隐藏的必然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肇事逃逸。”
科技支撑严格“六必查”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第二波次”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套牌假牌违法行为做到严管高压、零容忍,严格落实“六必查”要求,即: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一旦发现套牌假牌违法行为,将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该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该收缴牌证的一律收缴,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记12分的一律记满12分。
8月14日15时30分许,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交警大队通过视频巡检,发现一辆涉嫌变造号牌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正停放于龙奥北路龙奥大厦北门处,立即调度附近巡逻民警赶赴现场进行查缉。在当事人发现民警到来之际,趁机将由蓝底白字的铁片制成的变造号牌用工具取下。待民警对其盘问时,当事人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其违法行为,并表示对此事不知情。但附近的电子监控已将其摘取号牌的行为完整地记录下来。
“推广应用车辆图像二次识别系统,提高系统主动发现和精确制导水平,确保‘抓得快、抓得准\’,是这次行动的一大主要措施。”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支队支队长孙涛说,“同时,我们还依托技术手段,加强车辆轨迹等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同一号牌车辆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行驶的,列为套牌假牌嫌疑车辆。”
打击制假售假窝点
除去17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查套牌假牌车辆,相邻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制订跨市的缉查、布控、堵截套牌假牌车辆联动方案,统一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动。“对容易出现套牌假牌车辆的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集中清查,注意从查扣的假牌假证中搜集、梳理制假贩假的违法犯罪线索,会同刑侦、治安部门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孙涛说。
山东省公安交警机关还将开展源头清查,会同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联合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清查,主动发现涉牌涉证违法车辆。同时,与工商、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加大对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非法交易窝点。加强对停车场、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美容装饰网点、报废车回收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发现、查处套牌假牌、无牌无证车辆。
而对于二手车排查整治,孙涛说:“我们将会同商务部门核对二手车交易和转移登记信息,对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信息,一律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拦截嫌疑车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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