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伟杰
通讯员刘同振报道
本报济南讯记者7月29日从济南市人社局了解到,8月份起,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5类企业,可向人社部门申请“稳岗补贴”。
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于5类企业,包括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主辅分离企业、兼并重组企业及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具体来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炼油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制定淘汰过剩产能方案并实施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列入国家、省和市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计划并实施的企业。主辅分离企业指列入国家、省和市主辅分离计划、与主业脱钩或分离的企业。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签署相关协议并生效的企业。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以上所述企业均为具体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除外)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据了解,稳岗补贴每年度只能申请一次。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以及主辅分离期间,可以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享受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各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每年2月和8月,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向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发改、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企业类型认定申请,通过类型认定的企业可向企业参保缴费地县(市)区或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稳岗补贴申请材料。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或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稳岗补贴审核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初步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推荐
□记者王原通讯员蒋雪艳报道本报济南讯7月24日,费斯托济南培训中心的22名第二届“双元制”职业教育学徒顺利毕业。经过3年的中德合作培养,这些学徒兼具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出色的实践...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