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振报道
本报济南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行更严格的约束和规范。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标志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即将进入全面开展阶段,一大批中小仿制药企业将面临出局,仿制药行业将迎来新一轮转型升级。
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征求意见稿还给出了“关门时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必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否则将被注销药品批准文号。这意味着今后包括国产仿制药、进口仿制药和原研药品地产化品种,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征求意见稿所涉及的品种目录共包括292个带剂型品种(444个规格),涉及17000余文号,近2000家药品生产企业。
我国是仿制药大国,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近5000家,九成以上企业涉及仿制药生产。但仿制药行业准入门槛低,仿制药质量水平不高,低端同质化竞争明显。同一种药品可能有数十甚至上百家药品生产企业拥有批准文号。行业毛利率不到10%,远低于国际上仿制药平均40%-60%的毛利率。
“发达国家如美国规定仿制药只能仿原研药,而我国则允许模仿已上市的国产仿制药进行仿制,导致生物利用度越仿越低,药品效果越仿越差。”淄博一药品生产企业质控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某仿制药与原研药有90%的一致性,另一个仿制药以该仿制药为基准,再保留90%的一致性,其与原研药可能只有81%的一致性。如此反复几次,造成了一些仿制药在成分上虽与原研药一致,但效果却有天壤之别。有的胶囊无法在体内崩解,患者服用后会原样排泄出来。一些临床医生明确表明“救命药一定要用原研药。”
业界认为,仿制药全面开展一致性评价,实现仿制药与原研药“管理一致性、中间过程一致性、质量标准一致性等全过程一致”有助于对提高仿制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是对国内仿制药乃至制药行业的一次转型升级。
“一致性评价是通过提升技术审评门槛,让国内的仿制药向世界最高标准看齐,倒逼企业升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可以预见未来化学药品生产企业将面临一次行业性洗牌,一批没有临床疗效或临床疗效不明显的仿制药将被淘汰,一部分科研能力差、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将被兼并,研发资源回流到有实力的大型药企,改变药品生产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低层次竞争现状,有利于医药产品研发创新、集群发展和转型发展。
新闻推荐
◆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先行对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强化制度监管◆决定阶段性降低企...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