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12月12日电(记者邵琨)济南市财政局和济南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发文,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举报事实,举报人可获得1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了解,举报开车抽烟、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等行为的,奖励10元;举报机动车压实线等行为,奖励20元。
举报人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元;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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