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彦斌)近日,济南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就《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为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济南将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里的菜市场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并无偿移交,产权属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600平方米。
据了解,社区菜市场是满足群众最基本生活需求的消费场所,是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济南市社区菜市场建设和运营的现状看,存在规划不到位、开发商不建或建成后销售、挪作他用等问题,导致我市社区菜市场分布不合理、企业运营成本高、摊位租金高、菜价高等现象发生,居民买菜不方便,付出的时间成本和价格成本高。
征求意见稿显示,新建住宅小区将按照80-120平方米/千人,服务半径500米的标准配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600平方米。规划、城乡建设部门应确保社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核实、同步验收。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将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安排在首期建设。
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国土部门应将社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作为建设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明确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并无偿移交,产权属于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公益性要求负责管理与经营,并列入国资考核体系。土地出让后,土地竞得人应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社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移交协议》。在规划方案审批时应明确建设规模及平面位置。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未与商品房同步报批、同步建设的,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规划核实,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分期综合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备案。
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民意见建议截止日期8月22日,如果市民对征求意见稿有好的建议,可以将其反馈至济南市商务局(联系人:夏鹏,联系电话:66602023;邮箱:sc-txjsc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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