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涉案资金。民警抓获嫌疑人。民警现场抓获嫌疑人,查扣涉案物品。
嫌疑人为非法获取利益,在网上注册一个购买汽车的众筹网站,短短9天内,全国就有64名网民先后转账511万元。嫌疑人得到钱后立即“失踪”,市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经历17天的侦查,最终将嫌疑人抓获。
随着国家提倡互联网金融发展,一些犯罪分子混淆视听、偷换概念,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各类经济犯罪新花样、新手段层出不穷。市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在侦办好传统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同时,把注意力放在发现并侦办新型案件上。2018年,围绕各类经济犯罪共刑拘53人,逮捕38人,取保候审30人,抓获逃犯46人,起诉29起69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亿余元。
○打着众筹汽车的幌子诈骗511万元
“警察同志,我们被骗了。”2016年8月24日,20余名投资人从全国各地打电话到市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民警了解得知,报案人都是通过一个汽车众筹网站投资的受害者。
该众筹网站2016年7月26日上线运营,当时网站的客服对受害者说,他们众筹一辆市场价为13.98万元的轿车,众筹价格是10万元。众筹成功后出售时间不超过50天,获利后平台收取30%的利润,其余70%分给众筹者。如50天内没有出售,平台按照众筹价格的年利率12%自行收购。如众筹失败,资金将退回个人账户,其间无任何收益。
全国各地的64名网民看到信息后,先后实名注册转账511万元,但9天后平台客服“失踪”。“投资人找众筹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平台公布的经营地址时,发现都是虚假信息,他们也没有投资人和网站的工作人员。”市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宫晓宁介绍说。
在侦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陈某作为幕后实际操控人,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网站,还租赁了房屋,在租赁的居民楼内作案。陈某先从二手车市场以100元一套的价格购买车辆的全套照片;由田某某负责编辑后从网站后台上传;路某某担任客服,用从网上新买的QQ号与投资人沟通。所有投资人的投资款全部打到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对公账户和对公支付宝账户中,受害者转账后,陈某把支付宝账户的资金全部转到对公账户,再将对公账户的钱用网银转账到苗某某的11张个人银行卡内,由王某开车拉着苗某某到银行柜台或ATM机取现后交给他。
从2016年7月26日网站上线运营到8月3日,先后收到511万元转账。2016年8月3日晚,陈某4人将诈骗用的电脑、打印机等所有物品抛到黄河里,分赃后分头逃匿。2016年9月9日,民警历时17天先后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宫晓宁介绍,这种诈骗方式受害者往往遍布全国各地,受害者既不认识平台的客服,也不认识平台的法人,一旦被骗,侦办起来难度比较大。在警方的高压严打和宣传下,目前济南市几乎没有此类诈骗案件。
○600多人购买理财产品被骗
比起网络诈骗,传统的诈骗案件,嫌疑人更喜欢把目标放在中老年人身上。
2014年10月,X公司在一写字楼购买2间办公室,然后从另一家公司挖一个销售团队,让销售人员到大街上宣传推广。公司共有5种理财产品,根据大家购买金额多少、购买时间长短不同返回利率也不同,如果投资者要求每个月返回利率,和一两年到期后集中返还利率也不同。
宫晓宁介绍,X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在济南开设公司的同时,还在威海开设一家公司。王某用收取的资金对外放高利贷和投资项目,2015年因收不回高利贷导致资金链断裂,此后他承诺给投资者慢慢偿还本金。
2017年王某又在德州、烟台等地开设公司,想着拆西墙补东墙。因威海的部分投资者报案,威海警方将王某抓获。济南警方接到报案后,开始受理济南这边的报案情况。王某在济南的公司从2014年开始经营到2015年底,先后有600余人在购买理财产品,其中240余人损失4300多万元。
“这些受害者中绝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他们当时都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多挣些利率,不承想最终被骗。”宫晓宁介绍说,警方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身边各类非法集资情况,但部分人总是认为自己不会上当,才给嫌疑人一次次诈骗成功的机会。
民警提醒 一定看好兜里的钱
宫晓宁介绍,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发现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投资参与人的身份正趋于多样化。过去案件中的投资参与人多是一些有投资意识但缺乏风险意识的中老年人,但是近年发生案件中的投资参与人已经趋于多样化。
投资实体项目的非法集资参与人多是些中老年人;众筹、P2P模式非法集资参与人多是年轻人;私募基金模式非法集资参与人多是资金较为雄厚的人员;交易所型非法集资参与人多是富有股票、期货、信托投资经验的人员;简单理财类非法集资的参与人甚至包括了大量的农民。
上述集资参与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动机也不同,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没有任何理财经验的人;二是多次参与过非法集资投资,快进快出,尝到过“甜头”的人;三是盲目相信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后,通过集体上访等方式,可以让政府为自己的损失买单。现在非法集资类案件手法的隐蔽性、欺骗性、多变性,使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员都可能受害。
宫晓宁说,大家一定要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依法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本报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 宋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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