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 卢虹 通讯员 陈广斌徐慧)“家长不用担心幼儿园‘任性’涨价了。”日前,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与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联合作出规定,根据济南市相关要求,对辖区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保教费进行最高限价。
据了解,此次最高限价依据各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2018年9月份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今年的收费标准可在核定去年最高限价基础上向下浮动,下浮不限。各幼儿园不能在此基础上擅自涨价。
若确实需要申请调整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的幼儿园,必须于每年新生入学前4个月由幼儿园提出调整保教费最高限价核准申请,并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和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进行审核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新闻推荐
4月6日至7日,由市总工会、市文广新局主办,济南市第二图书馆承办的2019年读书朗诵大赛决赛举行。本次大赛以“书香...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