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酒驾”引发的敲诈勒索案。2019年11月下旬,被告人亓某、吴某共谋驾驶机动车碰撞酒驾人员车辆,纠集被告人陈某,两次到莱芜区某饭店寻找目标,尾随酒驾人员车辆,伺机故意造成车辆剐蹭,利用对方酒驾害怕报警的心理敲诈对方财物,共计敲诈人民币51500元。
2019年11月22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吴某某酒后从某饭店出来,驾驶其轿车回家,被告人亓某、陈某驾驶车辆尾随,行至凤阳路南首时,被告人亓某驾驶车辆故意与吴某某车辆剐蹭,随后被告人吴某驾驶一辆越野车到场,三人以报警处理相要挟,敲诈被害人吴某某34500元。
2019年11月30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亓某某酒后从某饭店出来,驾驶轿车离开,被告人亓某、陈某驾驶一辆越野车尾随,被害人亓某某行至济南市人民医院北新华街时,亓某驾车故意与其发生刮擦,吴某随后驾驶越野车赶至现场,三人以报警处理相要挟,向亓某某敲诈勒索17000元。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亓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王晓迪通讯员亓升
新闻推荐
日前,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