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敏
□本报记者 徐敏 通讯员 刘志海 寇友波
商河县郑家村村民陈女士骑电动三轮车经过路口时,被一辆车撞翻后又被另一辆车撞上,两辆车驾驶人随后逃逸。第二辆车司机当晚到商河交警大队自首,民警通过现场残留的雾灯碎片,锁定第一辆车车型及车牌号。迫于压力,第一辆车驾驶人躲藏数日后到交警大队自首。
村民骑电动车被两车连撞 司机均逃逸
18日傍晚,商河县郑路街郑家村60岁的村民陈女士骑电动三轮车回家。19:39,当陈女士由北向南驶入商展路郑路街十字路口后,“哐”一声闷响,一辆沿商展路由西向东驶入路口的机动车将陈女士撞翻。被撞飞的电动三轮车及陈女士又与一辆由东向西驶入路口的机动车车身右侧发生接触。第一辆肇事机动车直接驶离现场逃逸,第二辆机动车停留两三分钟后也驶离现场。
19:50,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通过走访、勘察和调查取证,办案民警发现案发现场除了血迹、一辆被撞散架的电动三轮车和一只残缺不全的汽车防雾灯外,几乎没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21:30,商河利民路桥责任有限公司员工杜某到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据杜某称,19:40,杜某驾车沿商展路由东往西驶入郑路街十字路口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将电动三轮车撞倒,倒地侧滑的三轮车又撞到杜某驾驶的车身右侧。杜某介绍,当时由于对面车灯很亮,事发时没看清肇事车,但可以断定车身较高,不是轿车。事发后,杜某下车查看情况,由于担心被伤者家人误打,于是开车驶离现场,回到县城住所后,杜某打电话报警,随后到交警大队投案。
路口一居民家监控录像记录了事发场景。但因事发时天色已晚,无法辨别出逃逸肇事车辆的细节;再加上事发突然,现场目击者也无法提供肇事车辆号牌以及具体特征,案件陷入僵局。
一只遗落的防雾灯 助民警锁定肇事车
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5.18”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兵分三路开展调查。专案组民警连夜排查肇事现场沿线所有单位以及居户监控资料,另一组民警带着现场残留的防雾灯对全县各大汽车修理厂、汽车配件商店和销售点开始逐一排查。在某汽修厂走访时,一位有多年修车经验的老师傅向民警反映,从残存的防雾灯外形看,肇事车可能是东风风行牌凌志M3型小型普通客车。老师傅的反映与民警调取监控视频信息以及证人描述相符,根据排查分析汇总,专案组明确断定,车牌号鲁M36LXX小型普通客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随即,专案组民警赶赴嫌疑车辆车主滨州市惠民县淄角镇胥某家中,但人、车均不在家,其家人也称不知其行踪,无法联系胥某。很快,专案组民警在惠民县淄角镇一汽修厂找到了重要线索,并成功提取肇事车辆更换下的有明显碰撞痕迹的机动车前杠。经比对,鲁M36LXX小型普通客车更换下的前杠碰撞痕迹与电动三轮车碰撞痕迹吻合。证据确凿,但民警连续两天两夜守候,却一直不见嫌疑人、车踪迹。就在这时,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传来消息,肇事嫌疑人胥某已投案自首。
原来,胥某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随后回到惠民淄角镇,将车藏匿在惠民一工地内。之后几天,胥某听说警察已经找到家里,于是到商河警方自首。至此“5.18”肇事逃逸案件水落石出。目前,胥某已被依法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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