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冯清芳) 11月26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有人在南沙河镇仓沟小学附近的沟渠里恶意放火,导致周围浓烟弥漫,来往行人和车辆通行受阻。所幸的是城管局善南分局执法队员巡逻至此,将火及时扑灭。
接到电话后,记者立即赶到南沙河镇仓沟小学附近,只见道路北侧沟渠里的野草已燃烧了十几米,火苗顺着风势正向麦田蔓延,市城管局善南分局的执法队员正拿着扫帚、铁锹等工具扑火。“刚才途经这里时,看到两个骑摩托车的年轻人在附近吸烟,他们走后就起火了,幸亏遇到了在附近巡逻的城管执法队员,这才把火扑灭。”附近村民马先生说,看到沟渠里起火后,他担心火势会蔓延到麦田里,情急之下便拦住了城管队员的执法车,并和执法队员一起将火扑灭。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恶意放火不仅会给他人财产带来损失,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市民能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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