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我妻子原来在一家单位工作,并一直缴纳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两年前,因故失业,至今一直待业,没有重新就业,不知现在能否将之前的公积金余额取出来?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单一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余额,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办理失业证。办理完失业证满3年之后,在济宁行政区域内还未找到就业单位的,3年之后能将公积金余额取出;另一种方式是公积金托管。同样是在办理托管后,3年内仍未在济宁行政区域内未就业的,满3年后可取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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