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砸得伤痕累累的小轿车。今报通讯员韦凤梅 摄
昨日下午,家住来宾市城厢乡的韦先生来到市交警二大队迁江中队,领回了自己的小轿车。看着车身和挡风玻璃窗“伤痕累累”的样子,韦先生感到既心痛又后悔。数天前,韦开着车子行至半路,在电话中与妻子吵了架。一气之后,他挥起铁棍砸向了自己的爱车,随后弃车离开现场。
12月14日晚上7时许,迁江中队民警接到有人报警,称国道322线迁江镇大里加油站附近路段有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身多处受伤,似乎发生了交通事故。
中队长覃健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现场遗留的痕迹很蹊跷: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车上没人,也没有看到车子由于出事故发生撞击和在路面上留下的刹车痕迹。整个车身却“遍体鳞伤”:车上所有挡风玻璃全被砸开花,车子有几处凹痕,部分外壳脱落掉在地上,显然是被人为破坏。
经过现场勘查和分析,民警排除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怀疑车子可能遭到抢劫或盗窃,于是打电话报告迁江派出所。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民警通过车牌号查询登记资料,用电话联系上小轿车的车主韦先生,结果却让人啼笑皆非:车子是韦自己砸坏的,起因竟然是夫妻吵架。
韦在电话中告诉民警,14日下午5时许,他从来宾市区开车去兴宾区石陵镇办事。途中,韦和妻子打电话发生激烈争吵,他很气愤。一气之下,就把车停在路边,想弃车离开。离开几步路后,韦又折回从车尾厢找出一根铁棍,气急败坏地把车子的挡风玻璃全部砸烂,并把车门等部位砸成凹陷,部分外壳脱落在地。做完这一切,觉得解气了,韦才搭路过的中巴车返回来宾。得知这一原因后,民警请来拖车把小轿车拖回中队,等车主前来领取。
昨日下午,韦先生带着手续来到迁江交警中队领车。他告诉民警,2009年,他花4.8万元从别人手中购买这辆二手车。这回被他砸成这样,维修费都不知道要花多少了。想起自己的一时冲动,韦后悔不已。1
今报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韦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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