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费者维权就是办实事、办好事,消费者利益无小事。”兴宾区城东工商质监所消费维权干部胡漫丽经常这么说。受理每件消费投诉,她都认真查清事实,不厌其烦调解,力求公正解决。
今年5月8日下午4时,一位消费者急冲冲来到所办公室,愤懑地说:“我要投诉某饭店,饭店的广告宣传单写明‘新品打七折\’,但我去消费,却按原价收费。这事你们管不管?”胡漫丽见其行为激动,主动倒杯水给他,热心地说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工作,您先喝水,把事情经过说一说。”
消费者说:“昨晚,我和朋友看到某饭店的广告宣传单上标着‘新品打七折\’,我们就去消费,点了菜单上标注为新品的菜,但结账时,饭店却按原价收我们的钱。虽然我只花一百多块钱,但却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我对饭店的这种行为很气愤,所以来这儿投诉,要求饭店赔偿损失。”
胡漫丽认真做好记录后,对消费者说:“您放心,我会依法尽快处理,解决您的诉求。”
在随后的两天里,胡漫丽与该饭店多次联系,并到现场进行调查,最终了解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
原来饭店确实对外宣传“新品打七折”,但是由于在经营中,对打折的新菜品有所调整,饭店从节约成本方面考虑,以前旧的菜单依然使用,只是在结账时才向消费者说明。
胡漫丽向饭店负责人指出了饭店的做法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调解,饭店承认了错误,主动向消费者赔偿损失。
胡漫丽从事消费维权工作16年,成功解决消费纠纷事例很多,得到消费者称赞。在工作中,她以“接待投诉不推诿,调解纠纷不拖拉,解决问题不留尾”为工作导向,热情调解每件消费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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