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亓兵) 近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对莱芜市2012年新农合筹资进行了全面部署。
筹资对象主要是各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泰钢工业园的农村户籍居民。继续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户籍在村(居)的农转非农村常住居民中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可参加新农合。属于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不重复参合(保)。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农村居民、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不参加新农合。
《通知》要求,2012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由村(居)委会统一代收连同参合农民花名册交镇(街道)财政所,再由镇(街道)财政所集中缴存至各区(含经济园区,下同)财政局基金账户,区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筹集资金缴入市级统筹专户。农民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从2011年11月20日开始,截止到2011年12月20日结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民政部门确定的五保、低保、抚恤定补优抚人员,其个人需缴纳费用由各区民政部门代缴。对本村筹资结束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新生儿以及外地返乡的农村居民,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直接办理新农合参合个人筹资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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