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于晓彬 李良忠)自5月起,莱城区残联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联合开展“共享阳光·爱心助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计划,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减轻残疾人家庭因意外伤害增加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促进残疾人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市、区财政共投入231510元,为7717名具有莱城区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自愿参加“共享阳光·爱心助残”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的残疾人进行投保,保障有效期为一年。在保险有效期内,每名参保人享有意外伤害保险总计15.58万元,保费标准为30元,残疾人自身不承担费用。保险公司接到服务需求电话,对保险理赔做到专人负责,全程跟进服务,确保所有赔款及时准确地送达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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