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府是我国政府行政机构的中枢,在政府建设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政府行政建设的关键部位和重中之中。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与否,直接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贯彻落实,影响着依法行政的质量。因此,下大力抓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是当前和今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级务必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近年来,市、县级政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的能力显著提高。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法律”意识不够强,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依法行政是政府法制机构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不懂得依法行政是法定职责,是自己的重大责任,因而工作中不能时时抓,常常议;有的年初工作有安排部署,但年终无检查、无考评,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结局;有的工作时紧时松,缺乏一贯性和连续性,使工作“虎头蛇尾”。
二是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一些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对自己从事的行政执法工作不懂得行政执法程序,不知道执法的标准和要求,有的甚至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就上岗执法。
三是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部门的执法制度建立不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执法部门权力化、利益化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四是解难题不够。
有的单位法制机构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有的仍与其他部门合属办公;有的人员编配少,工作经费紧缺,影响和制约着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
五是创新动力不足。
有的工作满足于一般性地完成任务,不重视工作的推动、辐射和示范作用。凡此,都不利于政府法治工作的全面进步和整体发展。
二、抓好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对策
破解政府依法行政难题,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和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从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和今后发展趋势来讲,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把依法行政摆上领导干部的重要“议事日程”。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无论干何种工作,如果领导认识上不去,思想上就不会真正高度重视,抓起工作来也就不会全身心地投入和尽职尽责。市、县级政府和所属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措施得到全面正确执行。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总体规划,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摆上党委(党组)、常委会的议事日程,逢会必讲;要利用半年、年终时机或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勤督导、勤检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市、县级各级各类法制机构,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分内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倾听基层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下力抓好督促落实工作,要有干不好法制工作就寝食难安的心境去抓法制工作落实。
二是要提高学法致用能力。
当前,确实有个别法制人员学风不够端正,细究起来,一方面是不重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另一方面是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喜好本本主义或经验主义。有的认为自己是法律专业出身,所学够用了;有的认为自己干的是法制工作,凭经验够用了。有了这些思想,对学法致用就很难重视起来,钻研进去。谈学习法律法规自然是浅尝辄止,很难静下心来学习研究,学以致用。因此,市、县级政府和法制机构,要有针对性地抓好行政人员学以致用能力素质的提高,引导他们树立善于学习的意识。认真学习依法治国理论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熟知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各级要加强对行政人员的学法致用能力培训,提高学法致用能力的意识和能力。要将各类学法用法活动纳入常态工作,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切实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学用效果。要加强对行政人员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录用,真正从源头上把好“关口”。
三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能力是行政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关健是要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对行政机关的领导,要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其在做出重大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首先想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绝不违背法律法规“拍板”决策;对行政人员要督促其增强其懂法、用法、守法意识,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依法行政,绝对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范围去行政。要牢固树立权力服从法律法规的观念,在履行公务、执行公务、处理问题时,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或“徇私枉法”。
四是发挥好法制队伍的作用。
市、县(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建设,使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充分发挥法制部门、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作用。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各类行政机关的法制岗位。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努力建成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熟的法制队伍。使法制人员把政府法制工作当事业干,把全部工作精力投入到法制工作中去,一心一意想法制、谋法制,兢兢业业干好每一项法制工作。
五是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创新是进步的阶梯。目前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与预期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有的通过依法行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的能力和意识还比较薄弱;有的将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利益挂钩;有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监督还不够有效;有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不充足,等等。这些问题需要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方法、创新的手段去破解。这就要求市、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转变思想观念,打破思维定势,树立信心,培养创新勇气,以开拓的精神,按实践要求,打破陈规,冲破条条框框,敢于从理论和实践上去干前人没有干过的工作,破解前人没有破解的难题。要努力从发展劲头不足,精神状态不佳,甘愿守摊子的不思进取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对阻碍工作发展的问题、症状、原因一清二楚,拿出创新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并在创新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切实使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及时得以解决。要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在总结中谋提高,在创新中求发展。
六是规范依法行政程序。
市、县级政府应完善和建立各类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坚持进行法制机构合法性论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策前的听证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制度,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决策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坚决防止随意决策、违法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其他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及时公开。要规范立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矛盾。要推行带案下访,深入实际调查处理、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争端,把各类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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