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干了活却迟迟拿不到钱,榆中农民杨在勤抱着试一试的心情给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写了一份投诉信,希望执法人员能帮他追讨半年前在兰州和白银等地干活时拖欠的1165元工钱。12月16日,经市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的多方奔波,老杨的工钱终于要回来了。
今年46岁的杨在勤是榆中县马坡乡尖山村农民。今年4—6月,他经人介绍到一电力工程公司打工,负责在兰州和银川等地拉电线,每天的日工资为45—50元。可是打工一月多,杨在勤除了从项目部预支了550元外,剩余的工钱却只是承包人吴某打给他的一纸白条。经执法人员查证落实,承包人吴某确实没给杨在勤剩余工钱。于是,执法人员通过电力工程公司找到吴某,经过执法人员与电力工程公司的积极努力,吴某承诺马上结清自己对老杨的欠款,从而使这起拖欠时间长达半年的欠薪案件顺利了结。
“追薪行动”投诉:市劳动监察大队:8180843
本报热线:84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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