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榆中县一高中生李某,在社会闲散人员的指使下冒充警察抢劫未成年人,最终锒铛入狱。
2009年2月17日凌晨1时许,李某在吸毒人员杨某的指使下,在县城一网吧包厢内找到受害人张某,谎称其是警察,并以张某是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为由,要将张某带到派出所罚款5000元。随后,张某被李某带走。不料在一便道内,张某被李某一顿拳打脚踢,随身携带的1000元现金也被李某抢走。事后,李某分给杨某150元用于吸食毒品,自己将其余赃款全部挥霍。近日,榆中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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