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韦小梅 文/图
应退尽退: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每取消一个违规低保,就能让一名真正困难的群众受惠。
今年2月,大治乡川主村村民李某被取消了低保资格,让村里不少群众服了气,“这才公平嘛!”
事情得从2013年3月说起,当时李某刚做了手术,又因腰椎病变,导致右脚麻木、左脚下蹲不便,一家人经济非常困难。2013年9月,政府部门把她纳入了低保户,以低保金的形式帮助她渡过生活难关。但在2014年低保清理专项行动中,有群众举报“李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已经好转,不应该吃低保。”于是,工作组入户走访,核查情况属实,立即取消了李某的低保资格。
记者从东兴区民政部门了解到,这些被取消的对象中,有较大一部分是像李某一样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被取消的,也有少部分因干部或经办人对低保政策贯彻执行不彻底导致的低保乱象,例如:“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维稳保”等,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如何才能根治这些低保乱象?”东兴区主要领导多次在多个场合明确表态: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东兴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于是,2014年7~9月,一场城乡低保清理专项行动在东兴区全面打响。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此次行动践行的宗旨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通过“部署启动、全面排查、检查督导、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对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与此同时,东兴区以低保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全区29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试点工作,促进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和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履职,打造“廉洁东兴、阳光东兴”。
据统计,此次行动全面复核复查城乡低保对象40380人,共清退低保不符人员1923人(其中,人情保15人、错保187人),发现问题线索35条,立案20件,结案查处15人,且对相关人员均作了党纪、政纪处分。
“东兴区高度重视低保工作,狠抓低保领域风险排查、治理工作难抓制度、机制建设,提高了低保工作质量和水平,维护了低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基层干部勤廉、高效履职。”对于东兴区2014年低保清理专项行动,市长杨松柏曾给予肯定评价。
应保尽保:
发现一户保障一户
“月收入多少?”“住房是买的还是租的?”“家里有哪些成员?”……与往常一样,1月31日,由民政、监察、审计、财政等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等组成的工作组,来到东兴街道新华村4组低保户黄新伟家里,逐一询问,逐一核查。
黄新伟今年32岁,因自小患有癫痫症,长年累月吃药治疗,家庭经济贫困,多年前就被纳入了低保户。如今,家庭经济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每况愈下,其父亲已60岁,母亲56岁,妹妹还在读初中,尽管父母起早贪黑种地,但收入微薄,每月领到的106元低保金也明显是“杯水车薪”,一家四口人还挤在不到20平方米的土坯房内居住。
“你们放心,很快就会按程序给你们调增一名低保保障人口。”在详细了解黄新伟的家庭现状后,还没等黄新伟一家人开口,工作组就比照低保相关政策,当即承诺。
还有家住东兴区龙凼街18号的尿毒症患者李明。患病之前,李明从事窗帘销售工作,妻子在家照顾生病的儿子,不料去年上半年自己被查出患有尿毒症。一家人不但没了经济来源,而且每月上万元的医药费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了一大笔债。
“该享受低保的一户不丢,不该享受的一户不拿!”和平社区干部蒋中翔回忆说,在去年开展城乡低保清理专项行动中,发现李明一家生活困难,且完全符合低保政策,然而他并没有申请城市低保。于是反复劝说他递交低保申请,按照程序将他们一家纳入了低保范围。如今,李明一家每个月可以领到720元低保金。采访中,不善言辞的李明一直说“感谢政府!”
2014年东兴区开展城乡低保清理专项行动中,共新增低保对象1721人,其中,像黄新伟这样新增的低保对象有123人,做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截至2014年底,全区城市低保8214户12889人,农村低保23531户26531人。从反馈的数百张问卷调查表可以看出,对于低保清理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5%。
动态管理:
阳光操作 为民解困
秉承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原则,近年来,被东兴区查实取消了不少城乡低保对象,2013年取消1017人,2014年取消了3280人。通过清理,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反映问题的群众少了,全区上下到处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能取得这样好的效果,得益于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多个部门的联合行动,得益于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多级联动。”东兴区低保中心主任黄勇说,每年1~3月,都会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审,平常也会不定期开展低保清理。
——严格落实低保服务管理措施。
对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实行备案制度,单独进行审核,并明确规定,如果不如实填写,今后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理。这一举措的实施,从制度上和操作上防止了“人情保”、“关系保”,收效很好。
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对象动态核查清理机制,通过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被保障家庭的变化情况,从而及时调整保障标准,退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被保障对象,同时对于经济条件好转,主动退出低保的个人或家庭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树立退保典型。
特别是在民主评议的各个环节,都严格做到了阳光操作、公开办事,把低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但消除了群众对干部的误解,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个别人际关系差、民主评议结果差的困难人员,则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进行集中,对其低保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城乡低保清理专项行动中,为检验清理效果,东兴区成立了7个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随机抽取、入户走访等方式,分片督促检查了各乡镇(街道)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东兴区还组成了2个督导组,对前一阶段工作相对滞后的10个乡镇(街道)进行了重点督查。同时,东兴区向各乡镇(街道)发放了调查问卷,从村(社区)是否宣传低保政策、是否坚持民主评议、是否两榜公示、是否有“吃拿卡要”现象等8个方面进行调查。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强力监督。
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前后召开了联席会议11次;建立了奖惩机制,将低保治理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实行倒扣分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城乡低保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等环节实行层层负责制,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以低保工作中“受理申报不透明”、“调查监管不到位”、“评议公示不透明”、“审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开展流程化治理;以“人情保”、“错保”等为重点,分层分类收集信息128条,梳理形成了《信息收集报告》;全面分析低保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解决措施等,形成了《东兴区城乡居民低保工作相关问题的综合调研报告》,提出了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14条;制发了《预防腐败建议书》,确保系统治理见到成效。
区纪委、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一听二查三问”的方式,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次,查阅《承诺书》、《备案表》、《登记表》等270份,发放调查问卷300份。
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及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东兴区出台了《东兴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东兴区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制度》、《东兴区城乡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东兴区城乡低保定期报告动态复核制度》、《东兴区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备案制度》、《东兴区城乡低保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东兴区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乡镇(街道)发挥关键环节的关键性作用。
在受理申报环节,永东乡制定了干群联系卡,设立了领导定点接访室;西林街道、东兴街道、富溪乡等对低保申报受理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了备案,并说明原因,进行单独审核;双桥乡建立了监督投诉渠道和群众诉求限期反馈制,让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在入户调查环节,高梁镇、新店乡采取了“包片调查,分片监督”的方式,确保了入户调查不走过场;高桥镇采取了“看、查、算、访”的方式进行再摸底,预防了个别村(社区)干部低保受理经办人与被调查人员私下交易的行为。
在评议公示环节,柳桥乡总结形成了“三推三出”工作办法,有效预防了人情保、关系保的产生;杨家镇成立了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核对,避免因评议偏差造成该纳入而没纳入的情况。
在发放监管环节,白合镇、新江街道对9种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做到了“应退尽退”;29个乡镇(街道)在低保金的发放过程中按月准时打卡,及时修改错误账号,规范了低保金的管理使用。
记者手记:
东兴区开展低保清理专项行动,对全区原有的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洗牌”,始终严把低保入口关,严格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乱象,充分体现了对低保政策贯彻执行的公平公正公开,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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