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威
?2007年10月,新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四川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0年5月,新平司法所所长雷国元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2014年,新平司法所被峨眉山市司法局评为峨眉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016年,新平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阵地建设强保障
自1995年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新平司法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发动全乡人民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为理念,主动作为,恪尽职责,使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一方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日前,记者在新平司法所看到,标准化办公楼里,设置了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工作纪律、民间纠纷受理程序等规章一一上墙公示,各项业务工作均实行了定人、定岗、定任务、定职责。
此外,该所修订完善了学习例会、接待登记、排查回访、集体讨论、请示报告、档案管理等制度,为司法所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
人民调解化矛盾
新平司法所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以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为依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今天,我们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方法和技巧、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规范等内容。”近日,在新平司法所里,调解员们聚集一堂,集中培训。据介绍,司法所每年都会对调解员开展多次集中培训,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更好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平乡有7个行政村,村村都有调解组织,并做到了有调解室、有人员、有牌子、有工作、有记录。全乡5个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组建了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化工作格局。近3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5件,调处成功419件。
法治宣传消盲区
基层司法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为了改变农村普法难问题,新平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职能,把“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建设与“法律七进”工作结合起来,把依法治理理念贯穿于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过程,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该所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工作作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的好时机和大阵地,要求每一位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把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理念融入到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与教育中去,通过面对面地启发与引导,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收到了“谁执法、谁普法”效果。
在大力开展普法活动的同时,新平司法所还注重培养村民的法律维权意识,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乡构建起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近两年来,共开展集中法治宣传120余场次,群众受教育面达到5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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