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晓玲)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五大队民警在乐雅高速峨眉山收费站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轿车的临时号牌与对应的车辆信息不相符。经询问,该车驾驶员谢某称,临时号牌是通过“串串”办理的,他对其真伪毫不知情。
当天下午,民警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小轿车进行检查,驾驶员谢某向民警出示了一张“川L9×××4”的临时号牌,上面显示为1月24日签发,有效期至2月23日,且该临时号牌上的车架号与该车的车架号一致。驾驶员告诉民警,这辆车是在成都刚买不久,回乐山后号牌掉了,于是他在车管部门办理了一个临时号牌。
民警凭借经验注意到,该临时号牌与正常临时号牌存在差异,于是通过网上核对,发现“川L9×××4”的临时号牌对应的是一辆江淮牌汽车,显示的车架号与该临牌上的不一致,且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号。民警告知驾驶员该临时号牌有问题。此时,谢某才告诉民警,该临时号牌是在车管部门外面找“串串”代办的。
经查,谢某是去年买的车,原号牌为“川LXQ×××”,该号牌于今年1月在井研县丢失。谢某在去车管部门办理临时号牌时,有“串串”主动搭讪说可以代办,办好再给钱。为了省事,谢某托其代办,第二天便拿到了临时号牌,付给对方100元,谁知竟是假的。
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办理临时号牌必须到车管部门亲自办理,千万不能图方便找“串串”办证;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不仅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使用伪造号牌的车辆如发生事故,在车辆定损理赔时,车主会处于不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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