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记者曾追踪报道《“老公园”池塘缘何变成臭水池?》,反映乐山中心城区海棠广场小摊贩占道经营的情况,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整改。
3月15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局联合发出通告,本月25日前,将采取联合行动取缔乐山广场、海棠广场、阳光广场等乐山城区16处公园绿地的所有经营摊点。
近日,收到《关于取缔中心城区公园绿地经营摊点的通告》的绝大多数商贩表示积极配合,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考虑他们的实际生活情况,提供一个新的可以摆摊经营的场所。
□宋瑞琦 徐珍 本报记者 杨国庆 文/图[记者调查]
海棠广场违规摊点破坏环境
目前乐山中心城区的各大公园、广场里,充斥着各种小吃摊、茶摊及娱乐设施,商贩们的占道经营不仅破坏了公园环境,也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
据记者调查,在海棠广场卖冒菜、烧烤的大小摊点有30余家,生意红火。3月16日,记者回访时发现,园林部门重新种植的一些草坪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刚刚换了池水的人工湖面上,再次漂起了一些垃圾,池水又开始变得浑浊。
在滨江休闲公园,休闲绿色长廊靠近岷江边的一侧,“坝坝茶座”将近30家,许多广告座牌、灯箱、雨棚就竖立在道路上。据乐山市风景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初,园林部门再次对乐山各大广场、公园的草坪和花坛进行了补种,但违规经营摊点对绿地的破坏却难以遏制。
[商贩回应]
支持新规,但盼有新经营场所
“广场上这些小摊大多是经营饮食的,摊主们不仅占用公共绿地,而且乱扔垃圾、乱倒废水。”经常到海棠广场散步的黄桂芝老人说,虽整治过多次,但是过不了多久小摊又“死灰复燃”。
对于这些违规经营的摊点,市民都表示应该取缔,还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记者从乐山市风景园林局了解到,凡在取缔范围内的经营业主,必须于2012年3月25日前停止营业,自租门店或联系其他方式经营,严禁继续违规占用公园绿地或摆放物品及设施。凡逾期未拆除设施的,将由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强制拆除。逾期仍在公园绿地上经营的,将依法暂扣经营物品、工具,并处罚款。
“这里的几十家商贩,都靠这个小摊维持生计。”在海棠广场卖“关东煮”的朱正炎告诉记者,他是外地人,在这里摆摊已有5年。前段时间政府部门要求他们将污水处理后带走、这次要求取缔摊点,他们均表示支持,但是希望相关部门能考虑下小商贩们的生活压力,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摆摊经营的新场所。
[市民建议]
部分规范的“坝坝茶”应当保留
此次行动将取缔乐山城区16处公园绿地所有的经营摊点,这意味着滨江路、乐山广场等地的“坝坝茶”也在取缔范围之内。
“滨江路的‘坝坝茶\’确实是占道经营,也造成了交通拥堵。”市民黄晓东说,取缔这些“坝坝茶”无可厚非,“但是如何进行长效化管理才是最根本的问题。”
“‘坝坝茶\’是乐山的一张名片,具有本土特色,取缔了以后我们去哪里休闲喝茶?”茶客刘斌表示,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乐山人,他经常会约三五个朋友到江边喝茶休闲。他建议能否考虑保留一部分规范的“坝坝茶”经营场所,取缔部分影响交通和乱摆乱放的“坝坝茶”,这样给乐山保留了一道具有本土气息的城市“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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