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爽)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律师协会日前签署备忘录,正式启动“诉前会议”试点。
诉前会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应辩护人申请或主动召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侦查人员等就案件的有关程序和实体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并交换意见的制度。这是检察机关办案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着力保障人权,通过平等对话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切实体现。目前,双方已就诉前会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功能及基本程序等达成共识。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任鸿得知近期省上的质监专家将再次到厂里对质量技术标准作指导,乐山豪森锅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文豪高兴地说:“有质监专家帮助,我们中小企业克服标准创新难题就容易了。”关注,源于省质监局...
乐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乐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