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3线、省道104线五通桥城区过境公路工程项目,已经乐山市发改委(乐发改基〔2012〕874号)批准建设。受五通桥区政府委托,乐山市五通桥区顺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招商人
乐山市五通桥区顺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国道213线、省道104线五通桥城区过境公路。
三、项目内容
施工项目建设内容:通过批准施工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建设标准:一级公路,全长12.647公里,宽24.5米,涉及4座大桥、3座中桥和一条隧道,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挡防、交安、绿化、亮化工程等。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六、项目投资回购
招商控制价:37799万元(含建安工程费财政评审预算控制价36698万元、预备费1101万元),且响应工程量清单。具体回购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七、投资候选人资格条件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单位,具备施工一级公路工程资质。
2.投资候选人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联合体合并计算注册资金 )。
3.投资候选人参加报名时须交纳4000万元的保证金。
4.投资候选人具备足够经济实力,自愿借款给项目业主专项用于征地拆迁,借款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借款时限不短于2年,借款年利率不高于9%(报名时作出承诺,中选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借款,余下借款按项目业主拆迁进度拨付到位);借款利息按实际借用金额和使用时间计算。
5.投资候选人在工程建设中、纳税、银行、工商、劳动及司法等方面均无不良记录。
八、投资人报名
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9日,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到招商人处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
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保证金交纳证明、借款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投资评审
1.递交投资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评审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会议室进行评审,届时投资候选人派代表准时出席评审会议(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3.评审由招商人主持,招商评审组和招商监督组参加,进行评审,投资候选人的投资申请文件满足招商文件和招商公告要求,投资回报率低的中选(详见招商文件)。
十、项目的招商说明
1.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咨询。
2.本公告内容如与招商文件不一致,以招商文件为准。
3.本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公开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5楼(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04号)
联 系 人:谢致
电 话:0833—330385713388277831
开户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顺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88110120003527814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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