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乐山日报》二版刊登的“中国共产党五通桥区杨柳镇瓦窑村支部委员会公章遗失声明”编码:5111120003151号应为:5111120003121号。
特此更正
中国共产党五通桥区杨柳镇瓦窑村支部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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