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成甲)近日,记者从乐山市教育局了解到,2015年乐山市中心城区6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将在4月25日(本周六)正式开始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进行报名登记。
按照招生计划,乐山市实验幼儿园招生班数为4个班,招生人数100人;乐山市机关幼儿园招生班数为4个班,招生人数100人;乐山市一职中幼师实验幼儿园招生班数为3个班,招生人数75人;乐山市市中区实验幼儿园招生班数为2个班,招生人数50人;乐山市市中区洙泗塘幼儿园招生班数为1个班,招生人数25人;乐山市市中区城北幼儿园招生班数为2个班,招生人数50人。
据了解,2015年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招生对象为具有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泊水街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办事处、大佛街道办事处、通江街道办事处、肖坝街道办事处和柏杨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户籍,年满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2年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凡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若多所并报,将被取消录取和参与“电脑派位”资格。若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若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其他幼儿入园。
另据招生要求,中心城区6所公办园招生计划系指令性计划,必须按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不准采取不正当行为进行招生,扰乱招生秩序;未经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招生;确需突破计划招生,必须向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对不顾幼儿园规模,不顾园所实际,挤占配套用房招生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坚决禁止,从严处理。
此外,此次招生工作将遵循幼儿年龄特点,严格按照规定的幼儿年龄进行招生编班、控制班额,且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或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同时,招生工作情况还将作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和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据悉,为确保2015年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乐山市教育局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乐山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招生报名咨询电话:0833—2134316 0833—243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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