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富 高福海
今年1月14日,金口河5.0级地震发生后,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安全无小事,学校安全更是重中之重。
虽然2008年汶川地震后,乐山市主管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已取得了创建省、市、县防震减灾科普学校分别为16所、32所和55所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学校教育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课,并确定每学期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由于学校教学任务压力大,加上存在破坏性地震灾害是小概率事件的侥幸心理,使一些学校对防震减灾安全教育重视越来越低,学校的教育主体作用发挥越来越少,开展安全教育的空间、时间越来越被挤压,个别学校甚至形同虚设。
二是安全教育意识不强。首先是对防震减灾安全教育认识不高,认为安全教育是“软指标”,学生分数才是“硬道理”,主管部门检查时应付一下就行了。其次是安全教育教材、教学形式单调,结合当地实际不紧密。虽然全省安全教育课教材已统一,但教材难以体现地方特色,地震灾害在不同地方是不一样的,受灾种类也不一样,教材应体现不同地方的差异性、特殊性;从教学形式看,几乎都是照本宣科,呆板单调实践少。再有是学生掌握安全知识、技能不够,心理素质不强。2013年4月21日芦山地震余震时,波及乐山市震感强烈,但无破坏,而驻乐山市某大学一名学生采取跳楼进行避震,结果该学生因伤重不治身亡。
三是防震减灾疏散演练不足。个别学校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逃生疏散演练较少,具体操作也不严谨,如有的学校虽然在楼梯上明确区分了上下楼的线路,但一些学生在通过时,违反规定线路行走,没有严格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样在遭遇地震时,既便教学楼不垮塌,也很容易造成踩踏等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我们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在学校防震减灾安全教育工作中,学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安全办学、安全教学理念,把防震减灾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形式多样、集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防震减灾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二是注重实践,让学校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常态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应当将课堂传授的防震减灾安全知识转化为实践活动,利用防灾减灾纪念日、新生入学等特殊时段,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让师生多练习,记牢疏散路线和方法,师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按照疏散路线行走,养成良好习惯。当遭遇地震灾害时,才能科学避震、快速疏散。
三是形式多样,激发学生参与热情。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能够掌握的知识、做到的事情是不同的,学生是学校防震减灾安全的直接参与者,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基本情况、发展需求、兴趣爱好,结合他们的经验、知识、身体条件等,开展防震减灾安全教育,充分激发学生参与防震减灾安全教育的热情。
四是协同联动,共同提升学校防震减灾安全能力。学校要将防震减灾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教学计划,发挥好主体作用,切实开展好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科学管理、合理决策,结合地方实际、学校实际,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课堂教材,加强对教材的审核把关,编制教材应征求防震减灾部门意见。防震减灾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主动为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提供支持。医院要大力支持学校安全教育,适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向教师、学生讲解基本的急救知识,提高遭遇地震灾害时的生存能力。家庭要自觉引导孩子,全力配合,让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普及到每一位学生。
五是多方配合,积极推进科普示范学校创建。防震减灾、教育、科协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要求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科普示范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防震减灾安全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推广,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带动家庭、家庭辐射社会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新局面。(作者单位为市政协、市防震减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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