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山金彩矿业有限公司,就2014年12月22日之前的有关债权债务事宜在此声明:
1.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崇斌(身份证号:511113195710141010),经法律程序将其在乐山金彩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8.75%(17.5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黑乃尔布(身份证号:513435198208080515)。
2.经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12月22日决议,在黑乃尔布担任法定代表人以前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肖崇斌负责解决,在黑乃尔布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后的公司债务,日常工作由黑乃尔布负责。
3.根据肖崇斌与黑乃尔布股权转让合同,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董事会纪要,本公司2014年12月22日以前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肖崇斌本人负责解决,任何债权债务与本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乐山金彩矿业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实习生宋小睿记者马锐)昨(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文率队前往五通桥区成贵铁路岷江特大桥、城南河堤及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检查岷江防汛工作。田文强调,乐山市已经进入主汛期,各地要提高...
乐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乐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