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君)在继上月开出首张环保行政拘留罚单后,乐山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再出重拳。记者近日从乐山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乐山市《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下发。年底之前,乐山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检查排污单位污染排放、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等情况,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录入“一厂一册”数据库,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处、责令限期整改。
就在上个月3日,乐山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一纸制品加工厂厂长杨某和操作工人杨某某,因通过暗管违法排放生产废水,分别被乐山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此案一出,人们对乐山环境监管执法的关注持续升温。
根据《通知》,乐山将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新手段,对超标、超总量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按日计罚”以及责令停产、限产措施。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行为,依法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单位,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的同时,通知供电、供水部门依法配合采取停电、停水措施。对严重违法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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