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消费者、媒体同行:
新《广告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广告法》加强了对消费者利益的重视和保护,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施行准则,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互联网广告的规定等。同时,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处罚范围和力度,对行政执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广告法》的实施,必将营造一个更为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广告业市场环境。
作为乐山本土主流媒体,《乐山日报》、《三江都市报》和无限乐山网等新媒体平台,将严格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拒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制作发布刊登,积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我们号召乐山媒体同行,以身作则,学法守法,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共同打造公平正义的广告宣传氛围,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使我们的广告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生机勃勃。
乐山日报社、三江都市报社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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