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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权威解读(下)新《食品安全法》已实施七大亮点引百姓关注

来源:乐山日报 2015-10-08 19:08   https://www.yybnet.net/

■ 本报记者 刘英/文 乐山市食药监局供图

2015年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乐山普通百姓而言,柴米油盐的日子里,一则法律和若干的条款总是有点高冷范儿,几十页的一本小册子究竟能给我们的饮食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为此,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一一为市民详细解答。

No.1:网售食品不能再“任性”

——网购出问题可找网站赔

如今网购已成为大家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但网络不能像商场、超市可以对牌子、看日期、试吃品尝,那么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曾经这个令网民头痛的问题,在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一切变得有法可循。

【解读】 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漆军: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网购食品如何追责这个问题,新《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说的直白一点,网上购买了东西上当受骗找不到商家可找网站赔。

No.2:婴幼儿乳粉“备案制”改为“注册制”

——配方乳粉经由国务院食药监管理部门注册

自从“三聚氰胺”事件以后,国内乳制品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家长在给宝宝挑选奶粉时都格外细心和注意,但对奶粉质量仍然不放心。新法又是如何监督与规范?

【解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刘航:按照新法规定,婴幼儿奶粉产品配方由原来的“备案制”改为了“注册制”,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商家在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新《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No.3: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建立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管理

现在农村耕种面积减少了,一些农产品生产主要靠化肥、农药及催长剂等物质来催产、催效,导致农药残留问题突出,新法又将如何规范?

【解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刘航: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需要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制度。新《食品安全法》也首次明确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的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对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同时,新法对食用农产品管理从田间到农贸市场再到餐桌都有了明确规定。

No.4:如何看待转基因食品

——食品应当按规定显著标识

近年来,转基因生物产品越来越多地进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议也愈演愈烈。究竟什么是转基因食品,我们该如何看待转基因?新法又有何规定?

【解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余庭富:农业转基因食品,指的是出于人类农业生产的需要,有目的进行的一种基因转移。从生产流通环节看,该项技术农产品上市,就是转基因食品。

因此,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充分保障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同时,政府在对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以及防止不安全的食品上市的基础上,让消费者根据自己需求和意愿进行选择。

No.5: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做到有章可循

目前市场有些食品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现象严重,不少市民格外关注新法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措施。

【解读】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 汪良: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对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范围,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新法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其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并且,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No.6:保健食品禁贴“治病”标签

——功能宣传行为被列入监管重点

近年来,保健食品在我国销售日益火爆,但市场中鱼龙混杂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商场、药店宣传和推销的保健品种类多,很多功效被吹嘘得很神奇,老年人最易上当受骗。

【解读】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 汪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把保健食品认定为特殊食品,与婴幼儿配方食品一样,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按照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不得涉及防病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一致。这些规定有助于消费者识别保健品虚假宣传,警惕消费陷阱。

No.7: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原则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社会共治的原则。主要是指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解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科长 祝志华:社会共治的原则就是要求,行业协会要当好引导员,消费者协会要当好监督员,举报者要当好“裁判员”。新闻媒体要当好宣传员。新法规定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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