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尹瑶)日前,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市旅游体育委、市投促外侨局、市经信委、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乐山日报社、乐山广播电视台等12个市级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反馈2015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情况。
在反馈意见会上,各巡察组客观肯定了被巡察部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指出了巡察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清单笼统,分工不明确。一些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少、参与少,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存在虚位和缺位的情况。一些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落实“三转”不到位,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开展监督检查不深不严,“四风”问题台账笼统,信访举报处置不力,纪律审查不够规范,职能作用发挥不好。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打折扣。一些部门(单位)厉行节约、适应新常态的意识不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超标接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车辆、变相增加福利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公务接待“三单”不齐,存在大额现金支付、违规票据入账,搭车报账等问题。一些部门(单位)对项目审查把关不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是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没有落实“从严”标准。一些部门(单位)执行政治纪律不严,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落实党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不严,民主氛围不浓。一些部门(单位)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较少,长期借用和混岗使用人员情况比较突出。一些部门(单位)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对干部教育监管不够,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
针对实地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向被巡察部门(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并认真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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