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尹瑶) 日前,省车改领导小组批复了乐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市级机关实施方案。6月17日,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和培训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标志着乐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市委常委、秘书长宁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加乐出席会议。
张彤强调,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行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抓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吃透政策,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有利于工作、真正节支、廉洁车改、机制转换“四条底线”,严格执行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工作责任,分类保障公务出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改革不走形、不变样、不回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加快工作进度,强化监督检查,把好改革方向、严守政策底线、紧贴工作实际,确保乐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会议还组织开展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及培训。根据会议部署,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厅级以下人员和车辆均要参加本次改革,国有企业、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改革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再行实施。按照改革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在大量减少公务用车的基础上,从严控制工作用车实物保障岗位,6月30日前取消车辆全部封存停驶;保留的车辆优先用于工作一线,在7月1日前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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