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金波)昨(2)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该院明确提出“力争两年基本解决乐山执行难”目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市中院结合本地执行工作实际,提出了“力争两年基本解决乐山执行难”工作目标,即到2018年6月,全市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90%以上,标的到位率达80%以上。
针对此目标任务,市中院在执行体制机制、执行模式,以及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建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部署。其中,在网络执行查控方面,尽快建成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以地方各级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补充,覆盖全国的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车辆、证券、股权、房地产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真正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
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方面,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在处置被执行财产方面,广泛推动各地法院以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财产,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有损公平工作现象,祛除权力寻租空间,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在执行体制改革方面,市中院拟建立执行警务局,实行执行警备化,进一步强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基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实施案件、执行装备的统一管理和指挥职能,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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