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非
日前,笔者在无限乐山APP上看到一则报道, 村里出现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现象,情节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给谁来管?怎么管?村干部工作任性、不办事,却没有构成违纪,又交给谁来管?怎么管?为了回答上述类似问题,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并通过经济处罚和村内曝光的形式,试图让上述问题得到解答。据初步统计,这份新的“村规民约”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以来,凰凤村村委会接到村民关于小偷小摸、不孝顺父母、邻里纠纷等情况反映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依照新“村规民约”仅处理过3起类似事件。
对于“村规民约”,大家都不陌生,如今绝大多数村庄都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村规民约”,用于指导和规范村民的日常行为。而凰凤村这份“村规民约”却显得与众不同,不但告诉大家要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同时还明确了奖罚措施:对违反规定者,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100元—500元经济处罚,全村通报批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积极遵守,为全村做出表率、贡献的,给予100元—500元经济奖励,全村通报表扬。客观地说,现在农村经济条件好了,几百元的经济处罚尚不能“伤筋动骨”,这份“村规民约”真正的“杀手锏”应该是 “曝光”。大家乡里乡亲的,左邻右舍住着,因为“顺手牵羊”、拌嘴打架、不孝敬父母等问题而被全村通报批评,面子往哪儿搁?事实证明,这样的处罚的确有效果:从新“村规民约”实施以来,凰凤村村委会接到群众之间的纠纷事件,已从之前的每月平均五六起降至每两月一两起;仅处理过3起违反“村规民约”的事件,且违反者都是自愿接受处罚,公开曝光人数为零。
有人担心,村委会曝光不良行为,如果把握不好度,可能会对个人隐私造成一定侵犯。但笔者以为,这份“村规民约”在制定之初是经过大家商量决定并一致同意的,对于违反的后果村民们心里清清楚楚。也正因为如此,新的“村规民约”才能收到良好效果。当然,既涉及奖惩,村里可请法律界人士对相关内容把把关,同时也要及时公布经济奖励、经济处罚的资金来源和去向,做到公开、透明,让村民更加拥护、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新闻推荐
案件回顾乐山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产中介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销售代理。2014年9月,该公司与卫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约定:卫某职...
乐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乐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