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8月1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建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建芝、郭捷、梁杰鸿、袁加乐,秘书长张毅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刘波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郑贵林等10位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促进乐山生态文明建设的议案>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新闻推荐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乐山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规范乐山市的地方立法活动,坚持科学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