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波)为做好2018年春节清明节群众祭祀管理工作,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倡导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昨(1)日,记者从市中区民政局获悉,市中区境内的乐山市殡仪馆、乐山市人民公墓、乐山市明月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从今年2月15日起一律禁止焚烧和燃放冥币(纸钱)、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行为。
从昨日起,市中区民政局向广大祭祀群众,各殡葬用品销售服务点业主发出《禁烧禁燃、绿色祭祀——致祭祀群众的一封信》和相关《通告》。要求祭祀群众自觉遵守规定,不携带冥币(纸钱)、香烛、烟花鞭炮等物品进入殡葬服务场所,可采取鲜花、黄丝带、心愿卡、写读纪念文章、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等低碳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祀。请殡葬用品销售服务点业主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烧禁燃工作,主动适应殡葬改革的要求。自觉接受和配合殡葬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监督劝导,服从殡葬服务场所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共同做好禁烧禁燃、绿色祭祀工作。
即日起,相关部门和市中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加强对祭祀用火的管理,加大巡护力度,安排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严看死守,避免春节清明节祭祀活动火源失控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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