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聊城将于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活动范围包括各县(市、区)局所在地城区和乡镇。
过期药回收网延至乡镇
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科科长蒋新光告诉记者,为开展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在聊城城区将确定10家左右的连锁门店作为过期药定点回收点,同时,将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确定一家连锁店进行过期药品回收。
这是聊城首次在乡镇设立家庭过期药回收点。“这是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的延伸,扩展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服务网络。”蒋新光说。
严防过期药回流至社会
为防止家庭过期药再次流入社会或者污染环境,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参与过期药品回收,一定要选择官方定点的药品回收点,认准“聊城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的标识。
按照早在2008年3月底出台的《聊城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回收承办单位定期回收过期药品,未列入定点单位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擅自组织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活动。同时,回收的过期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再销售或流入社会。有销售或外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农民容易漠视药品日期
“农民用药安全存在严重的误区,村民来买药,基本没有看日期的。”赵强说。
2008年,赵强在莘县开了家药店,到他的药店来买药的,基本是附近的村民。长期同农民接触,赵强为农民对药品日期的漠视担忧,“农民对药品日期关注的意识急需唤醒。”赵强说。
多年的经历告诉赵强,农民漠视药品日期,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感冒了,到药店买药,问完一天吃几次,一次吃多少片,农民直接拆封,把盒子留在药店,赵强对记者说,这种情况在他的药店经常发生。
“买药的时候村民就忘记了药品的日期。”赵强说。
一件事让赵强至今难忘,2009年,一位老人走进了赵强的药店,“高烧,咳嗽,浑身酸痛。”赵强至今还记得的症状,“非常严重了。”输完液,赵强给老人开药时,老人从口袋拿出一版药问还能吃吗?看着老人拿出的药,赵强非常惊讶,“那药已经发黄,严重过期了,老人都忘了什么时候买的。”赵强说。
赵强理解老人,“很多农民,尤其是老人,把节俭的风格用在了吃药治病上。”赵强说。
在乡镇开药店,赵强欣喜于聊城在乡镇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通过这种宣传,可以唤醒农民对药品日期的重视程度。”
在乡镇开药店的赵强更能深刻地理解回收并销毁过期药的重要性,“一些没有道德的药店把过期药通过处方药的形式拆开卖了,”赵强说,“买药的自然看不出日期了,而且很多过期药都流向了农村。”
本报记者张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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