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新闻 蒙阴新闻 莒南新闻 平邑新闻 费县新闻 兰陵新闻 沂水新闻 郯城新闻 沂南新闻 临沭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临沂市 > 沂南新闻 > 正文

经销商销售不合格化肥受罚商标持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临沂日报 2016-03-04 20:04   https://www.yybnet.net/

日前,沂水县人民法院对王某功因不服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作出判决,驳回王某功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通过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人们可以懂得因销售不合格化肥,销售者受到行政处罚后,商标持有人有权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就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4月20日,龚某友购得某品牌掺混肥料5吨,每吨进价3900元,后以每吨400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同年6月20日,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上级要求派员对龚某友销售的某品牌掺混肥进行现场抽样并送检。经检验,龚某友所售化肥为不合格产品,于同年9月3日作出没收龚某友非法所得300元、罚款12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1月24日,王某功作为某品牌化肥商标的持有人以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处罚决定不正确,给自己所持有的商标造成重大损失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龚某友销售掺混肥料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所售化肥为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龚某友进行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遂依法驳回了王某功的诉讼请求。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与王某功有利害关系,王某功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官说法

王某功之所以提起该起行政诉讼,是因为担心龚某友受行政处罚后向自己追偿时,自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按法律规定,假设销售者明知从他人处购进的化肥系不合格产品,为谋取不当利益而进行销售,此时行政处罚具有惩罚性,故不可转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利后果则完全由销售者承担。假设销售者不知从他人处购进的化肥系不合格产品,作为无过错方,此时行政处罚仅具有防范性——— 防范可能进一步出现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因行政处罚而导致的损失可依《合同法》相关规定向他人(即过错方)追偿。

陈淑峰 武传玲 

新闻推荐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蒙阴县人武部组织辖区青少年走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5日,蒙阴县人武部组织辖区青少年走进“神枪姑娘”沈秀爱家中,开展以“走近巾帼英模,争做国防新人”为主题的国防教育活动。今年73岁的“神枪姑娘”沈秀爱,因为在1964...

沂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让山村社区更富美2016-03-01 20:05
猜你喜欢:
评论:(经销商销售不合格化肥受罚商标持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